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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玄门透视医尊小说介绍
都市玄门透视医尊_都市透视玄医

都市玄门透视医尊

大鸟行天下

小说主角: 林百祥 赵琳 林婉柔 吴伯 吴勇 王强 师叔 张扬 林啸天 尤雨萱

相关标签: 生活 美女 都市生活 总裁 可爱 女神 江湖 少年 少女 黑道

最后更新:2024/1/19 11:45:08

最新章节:都市玄门透视医尊最新章节 第二十二章洗骨伐髓 2024-01-19

小说简介:少年张扬偶得玄医传承,仗剑天涯、行医江湖,女神级总裁老婆,36D暴力警花,可爱美少女,冷艳黑道大姐大、清纯的校花等各色美女纷至沓来!本以为会过上平静的生活,却没有料想,在这平静的都市生活下却危机四伏。地狱和天堂之间,只是一步之遥!

内容摘要:江城,百草堂二楼的卧室,张扬缓缓睁开了双眼,看见床边一名唇红齿白、明眸皓齿年纪大约在二十岁上下清丽少女。少女看到张扬睁开了眼睛,兴奋地对一个身材肥硕年近五十的矮胖中年男子说道:“老爹,老爹,学长他醒了!”正在为年轻男子把脉的中年男子收回了手,语气古怪的的对少女说道:“你都把我门林家祖传的宝贝、唯一的一颗百草丹喂给他了,他能不醒吗!”少女娇哼一声,撒娇的对胖子说道:“哎呀,我的老爹,你烦不烦,从前天到现在我已经给你道了无数次歉了,你还有完没完!”“道歉就能解决问题吗,你难道不知道那颗百草丹对我门林家有多么重大的意义吗,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矮胖男子不甘心的大声吼道。“当是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冥冥中好像有人在督促我把百草丹拿给学长吃,我就迷迷糊糊的照做了哎呀老爸,反正我已经把百草丹喂给学长了,你说怎么办吧,哼!”矮胖中年男子叫做林百祥,他正是这间名为百草堂的中医馆的老板,少女叫做林婉柔,是他相依为命的宝贝女儿。林百祥宠溺的看了一眼,无奈的摇了摇头,他还真的拿宝贝女儿没办法。林婉柔凑上前去柔声说道:“张扬学长,你你可算是醒过来了!”张扬眼中隐隐闪烁着一丝红光,不敢相信的死死盯着林婉柔,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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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玄门透视医尊书评精选
﹌出人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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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民国时期,反正比较变态。后宫是一定开来的,闲来书荒看看OK的。历史类推荐 《明朝那些事儿》和《大秦帝国》还有月关的输都推荐
唏嘘胡渣子
啰嗦,为写书而写历史。感觉全是白痴,都把事情整得无限复杂。浪费生命,打完鲜卑族就可以不看了。作者写作观和认知很混乱。。。。
我行我素
首先,你是边关守军将领的话,你能让一个从敌方来的身份不明立场不明的勇士进入防守部队吗?其次关隘附近几里是不可能有树林的,这是常识。弓箭手在本放士兵开始蚁附攻城时怎么可能射箭呢?到底是射守军还是射自己人?攻城放是仰射。。。城墙是有女墙的,守军兵力调动居然还能被弓箭手封锁了。。。。我只能说猛子,你这脑洞开的太大了吧!果断删
秋雨溟溟
从书里面看,主角是个穿越者,但是失忆抹去了光环的九成效果!
那么问题来了!无论是穿越者还是当地土著,一个人失忆后,他是没有忠诚可言的!!!
这需要教育加上耳濡目染不停的熏陶!更需要时时刻刻的学习!
很明显的是,主角并不具备这个条件,他具备的忠诚很显然不应该体现在这个失忆并且与当时的莽夫为伍的人身上,他身上应该是铁血征伐,豪气果决!
因此,他表现出来的对皇帝的至死不渝的忠诚就跟有问题,这就好像男人穿了一件女人的衣服,学着女人的动作并且发乎自然,显然是作者硬性添加上去的!
看到烂书想吐槽
看了10章,各种古人说现代话的毛病就不多谈了,主角的设定实在是有点尬。

看着大约是个穿越来的,而且外挂强的一匹。

包括但是不限于一个人杀几十个人的战力,熟知冷兵器时代的战术(是不是真熟我不知道,反正书里说他的战术有用)。

前两个设定如果说我还勉强能接受的话,主角的尬言尬行我就受不了了。

书中说道百十来号人正骑马逃命呢,一场战斗之后有一个士兵重伤,领头的说把这伤员丢下,主角这时站了出来说“不能抛弃战友”。

然后愣是做担架不说,还非得留下带着伤员。

大兄弟你跟他不熟啊,貌似就第一次见面吧?

而且这群人就是为了接回首领,只要这个首领活着,在场的人死光了都是应该的,所以人和人之间根本没有平等和人权可言,我实在搞不懂作者是抱着什么念头,在一个封建时代编出这么尬的桥段的。

主角的设定是丢了大量记忆,但是根据需求会回想起来(我感觉更像是根据需求开挂),但是我怎么感觉他丢的更多的是智力呢?

这边还记得不抛弃不放弃,那边别人赐个名他就跪下磕头——哦,人人平等你就忘了?

主角还动不动就杀到发狂,10章了除了看他装尬逼,基本没发现智商起到了多大作用,以历史小说而言感觉太沙雕了。

认真地说,我觉得疯了的欧阳锋都比主角有脑子。

눈_눈
龙卷风
一本不错的书 值得一看
小明
是实体书分好几册?电子书就这么一本吗?
飞扬
本书已经完结了,只是推荐,对作者还是特别感谢。在我年轻的时候看了这个书。
迫切想要
第四遍阅读。虽然是架空,但我相信在那个时代肯定有个蝴蝶效应导致不一样的历史。也行,这就是另一个时空的历史。
zssq5510
这是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书,第一次看的时候还是个学生,天天半夜偷着看,真心觉得写的好。它开创了另一段时空,铸造了一段有血有肉的历史!有的人说什么不当皇帝不看,如果这本书你看进去了你就会觉得这点其实不那么重要了。有位朋友说开篇李弘在鲜卑,导致很多人没看下去,所以提醒大家主角在鲜卑是很重要的一段经历,与后来风云铁骑所向披靡有直接联系!有的人说这书文笔差,我想说高山流水也好,下里巴人也罢,这书比小白文强一百倍!回归到这本书,书中赵云,颜良……甚至到小兵一个一个有血有肉,叫一声“虎头”,仿佛他就真实生活在眼前。比现在那些生搬硬套,之乎者也的强多。还有长脖子的刘宏,比所有写着汉灵帝的小说都强,话说那么多作者都不知道汉灵帝是谥号吗,瞎写什么!至于李弘,他是个传奇!大家自己看去吧!如果有人看了这本书觉得我说的对,记得回头点个赞!
方方
看猛子的书总感觉像是在看历史书,不自觉的就代入到其中,很过瘾,总是感觉猛子写的才是真正的历史,书中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独特的魅力
☠老蝎子☠
完美的人设。完美的剧情,真实的政治。这里有真挚的爱情有伟大的情怀。战争,没有对错,只有成败。小白别来看,因为看不懂,推荐给有品味的人
赵文瑜
这本书还是不错的,如果你读的下去的话,遗憾的是大多数人都看不懂!这不是三国,只是借用了那些人,重塑了灵魂!
單眼皮@尢吙
从头至尾把“打仗”写成“打战”,反正我看着是非常变扭,不知各位如何感觉? 文中有出现过“打仗”,但绝大部分是写成打“打战”。作者是故意要扭曲观众的主观意识吗?
oooo
看到了主角走出草原,就说下:比如开局塞外就没有北雄好,还有许多现代词汇,这些鲜卑族居然听懂了,还有主角节奏好快;再者部落间消息传播应该有个过程,貌似第一天的事情,第二天整个草原,边塞都知道了;还有地图这事,猪脚看了地图怎么就什么地形,地貌全部知道了,马上可以出谋划策打败对手,当时的地图应该没有这么详细吧;还有草原部落居然有士官,还会敬礼……我这里就一一不吐槽了,总的来说,还是看得下去的
樊静
说实话,开始看着我觉得还行,因为描写够细,但是猪脚出现的地点,其后的经历,我怎么就想不明白他会那么忠诚于皇帝,毕竟他没有什么世受皇恩,忠诚于汉室的教育,而且他还是失忆了的,他就是一张白纸,。那现代来说谁都不会为谁白白打工却不要一分钱一样。后边看着看着,我就看不懂了,看的太累。叽叽歪歪半天,。
马化腾
文笔很好,旧题材写出了新意,但是作者啥的一匹,没有写章节名,这也是本文最大的败笔,在快餐文学盛行的今天,你却不写章节名,加大了阅读难度,让读者没法跳章节,只能一节节来,虽然会让读者一点点把文章看完,但却会有大批的人弃文而走。
Mr.
如题,东汉击匈奴距离三国前期,也就八九十年的岁月,不足以让漠北草原忘记大汉武功之盛,公孙瓒在辽东一镇之地,威慑东夷也是明证。
Matchstick
在三国时代大家的视线可能都集中在了魏蜀吴上面,但却很少有人了解那个时期的胡人对于中原的冲击,以及之后不久的五胡乱华。这本书讲述的就是主角在不断的战争洗礼中,尽量阻止这一情况的发生。